经武汉市木兰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批准,拟就公司及子公司专项审计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积极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武汉市木兰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2.服务范围:武汉市木兰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武汉市木兰文旅投文化创意产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湖北乐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木兰文旅投公用事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木兰文旅投旅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木兰文旅投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黄陂有限公司、武汉木兰苗木有限公司)。
3.服务内容:对公司及子公司截至2025年5月31日的财务状况、工程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查,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4.招标控制价(含税):人民币17.4万元。
二、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必须为包干价,包括完成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劳务费、交通费、工伤保险、利润、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等)。
2.报价文件的编制要求:
报价文件正副本制作要求:需提供正本1份,副本1份,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所有正副本均需密封并在封面加盖骑缝章及注明投标项目、投标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请各投标单位按如下顺序编写文件正副本:
(1)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投标人单位简介;
(3)服务承诺书;
(4)相关业绩介绍及证明;
(5)本项目服务报价;
(6)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
(7)项目联系人、电话、地址等联系方式信息;
(8)投标人认为可以增加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各项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虚假资料,投标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要求中标单位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投标人,不得确定为成交投标人。
2.依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3.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会计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服务要求
1.本次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否则我方有权终止合同及要求中标单位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2.其余服务要求以双方签署的合同确定。
五、评标方法及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六、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6月30日,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5时(北京时间)将响应材料送至公司,邮寄或直接送达均可。逾期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公司不再受理。
2.地点:武汉市木兰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黄陂区前川街板桥大道287号)。
3.联系方式:万先生 027-61001739
武汉市木兰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