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武汉市木兰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批准,拟就公司及子公司法务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积极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武汉市木兰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法务服务项目
2.服务范围:武汉市木兰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武汉木兰文旅投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湖北乐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木兰文旅投公用事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木兰文旅投旅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
3.服务内容:公司及子公司风险管控、法律咨询、合同文件拟订及审查、商务调研谈判、法律培训等服务工作。
4.招标控制价(含税):人民币8万元/年。
二、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必须为包干价,包括完成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劳务费、交通费、工伤保险、利润、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等)。
2.报价文件的编制要求:
报价文件正副本制作要求:需提供正本1份,副本1份,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所有正副本均需密封并在封面加盖骑缝章及注明投标项目、投标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请各投标单位按如下顺序编写文件正副本: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投标人单位简介;
(3)服务承诺书;
(4)相关业绩介绍及证明;
(5)本项目法务服务报价;
(6)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
(7)项目联系人、电话、地址等联系方式信息;
(8)投标人认为可以增加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各项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虚假资料,投标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要求中标单位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投标人,不得确定为成交投标人。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3.律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服务要求
1.本次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否则我方有权终止合同及要求中标单位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2.本项目服务团队要求至少有两名执业律师,其中资深律师执业经验在10年以上,联系律师需要有5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委派律师要求具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经验,熟悉经济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3.其余服务要求以双方签署的合同确定。
五、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5时(北京时间)将响应材料送至公司。逾期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公司不再受理。
2、地点:武汉市木兰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黄陂区前川街板桥大道287号)。
3、联系方式:027-61001799 (综合管理部)
武汉市木兰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